【本質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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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隊→獨立自主(台澎金馬之公民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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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土→台澎金馬獨立自主。但憲法上包含中國及蒙古國領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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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台澎金馬2千4百多萬獨立自主。但憲法上包含中國及蒙古國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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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幣→新台幣,獨立自主,多國認定及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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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台澎金馬獨立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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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政權)治權→台澎金馬人民獨立自主投票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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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司法、警察系統→台澎金馬人民自主運作,不受他國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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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號與國旗→中華民國,由蔣氏政權帶入台灣,至今未經台澎金馬2千4百萬人認同與決定
【國際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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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台灣(指ROC)建交之小國→ROC還是中國正統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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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與台灣(指ROC)建交之大國→因ROC國際地位已被真正的中國取代(回歸),僅認同台灣這個政權也稱之為台灣,只是這個台灣政權始終自稱為中國,而只能背後竊笑
【國際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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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二戰敗後放棄台灣(及周邊小島)澎湖,由聯軍(對台實質軍事打擊是美國負責)代管(美國委託ROC代管,但主權力屬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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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馬領土屬於中國(PRC取代ROC),未來勢必協商(美中台)
【以上邏輯處理】
台灣如果不是獨立,何來統一,因此問題只是出在憲法與事實不符,更沒有取得台灣人民認同的民主基礎。台灣混亂只缺適合且有民主基礎的憲法,問題要由此解決,讓先進的自由民主協助台灣完成,把中國鹹豬手拿開。
更一勞永逸的作法是與民主先進國合作,把中國共黨解體,讓中國人民自己有機會建立民主社會,就能懂得如何尊重台灣的民主與國家權利。
只要美國同意,台灣(國家)就可以在國際正常行走,當然修憲公投得同步進行。
當然最重要是台灣修憲後的政體要朝什麼架構發展,這才是最重要的,是美國的資本政治及經濟的兢爭系統,或是北歐的福利社會互助系統,還是更適合未來的科技文明社會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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