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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4/17 00:00 商業 - 金融 鄭登寶 POLO   13386  
週末下午,作者在人潮絡繹不絕的忠孝東路上等公車回家時,旁邊有一個賣皮夾的地攤,看到一堆還蠻精緻的皮夾(可能是名牌仿冒品),作者趁著等車空檔湊過去瞧瞧。原來地攡老板以前是貿易公司的董事長,因為初期對業務不熟,還中國內地開工廠被騙,兩年不到連同利息就負債好幾千萬,公司倒閉後現在他只能當個無身份的人,名下不能有任何資產,他名字所對應到的那組ID(生分證字號)差不多等於被判死刑了,他輩子都打算都從事這種地下經濟活動。

週末下午,作者在人潮絡繹不絕的忠孝東路上等公車回家時,旁邊有一個賣皮夾的地攤,看到一堆還蠻精緻的皮夾(可能是名牌仿冒品),作者趁著等車空檔湊過去瞧瞧。

作者將五十元到五百元各種等級的皮夾從頭翻到尾,一邊拆(包裝盒與塑膠袋)還一邊問老闆,有沒有拉鍊式放零錢的,有沒有暗袋或皮夾上的某某東西能否拆掉。老闆不但沒擺出臭臉還蠻熱心介紹他的產品,他手指著某區說:「這些都是一級品,一樣的東西百貨公司一個要賣兩三千塊耶,是大陸XX公司幫各名牌代工出口,那家公司將相同設計轉給下游合作工廠製造,主要內銷中國市場,在只差沒MARK(貼商標)而已,品質與正牌一樣」。

作者說自己在廈門工作時,中午看央視「法制在線」中午幾乎都是報導一些被抓的黑心商品與官員貪污的事件…(藉此來質疑對方),結果竟然跟也住過廈門的老闆聊起兩岸與政治(如三通)話題來,公車不知不覺地走了好幾班。

老板的年紀大概比作者大個五六歲右左,他說這些貨都自己從香港及大陸帶進來的,過年的時候還會用海運進口,他說興致來的時候才會出來擺攤,批發比較多,因為以前是做貿易的所以很熟。

原來地攡老板以前是貿易公司的董事長,因為初期對業務不熟,還中國內地開工廠被騙,兩年不到連同利息就負債好幾千萬,公司倒閉後現在他只能當個無身份的人,名下不能有任何資產,他名字所對應到的那組ID(生分證字號)差不多等於被判死刑了,他輩子都打算都從事這種地下經濟活動。

老闆說:「只要是跟銀行借錢,一定會牽拖一堆人進來,要是真的出事了,除非名人,否則這些保人有能力有意願替人還債嗎?這種制度設計不但無法保障銀行什麼,反而會害了一堆無辜的人一生,這些人往往是自己最親近的」,老闆說最可憐的就是他弟弟了,公司所有的保人都是用他的名字(身分),什麼好處也沒拿,下場卻得跟我一樣。

老闆說:「我弟,他才大學畢業當兵回來工作不到兩年,什麼積蓄也沒有,正準備努力衝刺的階段,面對這種突如其來像死刑般的宣判,剛開始我弟是多麼地多麼地恨我(註一),而現實讓他不得不接受,換一種方式生活下去,現在我的貨都是由他張羅,人多在對岸,一些奇怪的東西(???)也都拿得到,他不像我有家室顧慮,所以什麼都敢做,當然對我們這種在正規金融制度沒信用的人,賺錢是我們唯一的目標,不管是任何手段」。

「像一些老芋頭(專門以擺地攤為生的前輩)差不多都是有這種背景(金融信用破產),但他們怕欠政府錢而被限制出境,都利用一些無知國高中的中輟生,花三四百塊來借用他們的身分(證件)來應付地攤被抓罰單,有些本身就無法正常出國的老芋頭,欠政府上百萬的罰款也不稀奇,除非台灣像大陸抓地攤一樣是先把東西踹翻然後全部沒收,否則台灣做地攤還是可以生存下去」。

作者在回程的公車上想,當政府與社會硬要把這些人逼的走投無路,以後會從事何種地下經濟的活動恐怕更令人擔憂。如同老闆說他弟曾提過:「如果能一次賺一大筆錢,到對岸或東南亞買個新身份從新開始,賣軍火毒品或各種詐欺都可以,只要不被抓就行了」。別以為有些人天生就喜歡當壞人,很多都是在無辜的情況下被不良的金融制度所造成的受害者,只是政府對此是當作不存在的社會問題。

想著這些問題,如果社會(國家)不能找到一個處理個人信用債務的處理方式(重新開始的機會),當這種人口累積一定的數目時,這些被金融制度逼到邊緣角落的人,將與社會與石俱焚。

註一:如果在別人公司上班法院也會寄薪資扣押的通知,導致地攡老板也無法到一般公司上班(包括面子及主管同事的不善意想)以後誰願意嫁他,怎麼找工作,怎麼生活。

註二:建議政府取消保人制度,讓銀行對債務人本身做好徵信工作,以往公權力過度保護銀行,對社會一般大眾反而造成長期性的傷害,尤其是社會商業活動進步到一定程度後,對於債務人政府需立法保障基本生活權力,如薪資低於每月N萬以下(有公式及不同身份條件),債權人不得扣除其薪資,通知也限於銀行之間,不該讓法院之相關公文寄至債務人公司以影響工作或避免企業上之管理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