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裡提供POLO最新的觀念與資訊,給您全球化與嶄新的視野,解決台灣目前社會困境方案與思考方向。
為了有效統合各種事業,相關產業服務能夠在『主題館』 及『資訊商店』系統中能有效運作,發揮統合力量的功能,必須成立一個超然公正的總管理中心,這個超聯盟管理中心類似亞太投資公司或聯合國的管理架構,所有『主題館』及『資訊商店』的事業財產均屬此超聯盟管理中心。
業者以投資聯盟管理中心的股份成為聯盟者,並派人員(由各集團研發及發展企劃重要成員組成)長駐聯盟管理中心以負責處理推動或連繫原公司相關業務,並為制定整個企業發展合作及投資等決策(決策參與權),包含通路及情報資源共享,聯合採購降低進貨成本,集中研究資金掌握技術關鍵,對其他企業合作或併購,策略發展避免惡性競爭,與政府聯手促進社會資訊化等。
在業務推展上則成立各種事業體負責專門業務進行,如資訊仲介事業處之下,設房地資訊仲介管理部、人力資源資訊管理部,聯盟開發事業處,『主題館』 及『資訊商店』管理中心,電腦設備租賃事業處,電腦軟體買賣租賃事業處,包括整體管理機制及如學校、醫院、寺廟、飯店等的特殊通路建立。
初期很有可能由幾家大廠、如著名的硬體製造及代理、軟體研發及大型行銷通路、音樂唱片、電視電台及廣告媒體等業者廠商及銀行財團(角色如同聯合國的常任理事)做主導,建立實際運作模式後即大量增資(大規模產業聯盟行動)。
如果這種架構運作成效顯著,未來原公司企業會將原有的行銷服務網的部門及人員移至該系統架構中或直接裁撤掉,因為『資訊超商』設計便是為了將產業行銷通路,與服務網整合的一種工具,畢竟台灣市場不大,現有的行銷網路均重疊增加業者成本,台灣也可以藉此整合發展如日本那種超大型跨國企業。